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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理財

台灣人最常做的投資就是股票了,股票的賺錢公式,是[股息+價差-交易成本>0],但是股息一年一次,價差在行情不好時也不好賺,還有各式各樣的稅務成本,所以近期就有不少朋友在詢問選擇權

選擇權是一種契約,一種權利的交易
你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履行契約
可以選擇 " 買 " 這個權利
或 " 賣 " 這個權利!
買方,就是買進權利的角色;
賣方,則是賣出權利的角色。

雖然一般時候權利伴隨著義務,但在選擇權中,履約權利和履約義務是一分為二的。
在選擇權市場上,如果你想有權利,沒有白吃的午餐,當然要付錢,這就是選擇權的買方;
如果你有義務,也沒有白白承擔,收一筆權利金,這是選擇權賣方。
選擇權的特性就是避險(但還是有風險)。
以期貨交易為標的,雙方約定履約價格之後,買入選擇權可以讓我們減低風險。

基本的選擇權交易策略有四種:

網站已經搬家囉,全文請點這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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